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1年一季度资产托管报告(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

2011-04-15 14:56:30

广东发展银行资产托管部(以下称“本托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10 年1月5日起托管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本计划”)资产。现出具2011年第一季度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计划资产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管理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诚心地履行了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计划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管理合同对资产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本托管人认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计划的投资运作、计划资产净值的计算、计划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间,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按照计划合同的规定执行。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计划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会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集合计划份额变动情况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