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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8-25 06:17:29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24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月月薪债券 基金代码 000246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7-2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开放期分为自动赎回期、受限开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 开放频率 放期和自由开放期,其它时间为

封闭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01-24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帅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3

若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次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

最后一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二2亿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在履行信息抦露义务后终止

其他概况

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事十部分的约定进

行基金财产清算。

二、基金投资不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不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冴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争取实现超过业

投资目标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

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私募债券指中小企业私募债或其他

相关主体非公开或定向发行的债券。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从事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不参不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股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除外),也不投资可转

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二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自由开放期前三个月、

自由开放期及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自由

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二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

期、自动赎回期和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商业票据或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运作周期内,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

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

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

主要投资策略 入不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不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

自由开放期内,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不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二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

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每个运作周期首日,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二混合型基金、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属二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0.00% 其他资产

1.9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10.83%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87.26%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不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16.00%14.00%12.00%10.00%8.00%6.00%4.00%2.00%0.00%-2.00%-4.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0.35% 14.82% 15.08% 3.24% -2.08% 8.56% 7.11% 5.68% 4.85%

业绩基准收益率 1.86% 4.22% 3.37% 2.75% 2.75% 2.75% 2.75% 2.75% 2.7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二2013年07月2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

N

入资产 赎回费

N ≥ 7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如因自动赎回导致投资者持有期限少二7日的,免除上述赎回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0.7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0%

销售服务费 固定比例 0.3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其他费用

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揭示不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二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冴,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二各类固定收益证券,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信

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

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自由开放期可自由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仅为1个工作日,

且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

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以向持有人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为投资目标,本基金定期提供的现金流的主要来源是所持有的信用

债券的票息收入和本金。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信用违约风险,如果组合所持有的信用债券出现违约,将对本基金定

期向持有人支付的现金流产生影响。

(4)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不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同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正回购,融资

买入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增强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现金流收入。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使用杠杆带来的投资风

险,包括:当融资成本出现显著持续的上升时,将降低投资人投资收益和现金流收入的风险;无法继续融资时,管

理人被迫卖出债券导致损失的风险;使用杠杆使得市场风险导致的组合净值波动加大的风险等。

(5)本基金自由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

回申请应二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

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

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不《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2、特殊条款说明

(1)运作方式条款

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分为自动赎回期的基金份额折算和运作周期开始时的份额折算。自动赎回期的基金份额折算

以每个自动赎回期当日为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

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运作周期开始时的份额折算以每个运

作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基准日,折算后,使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

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

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3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

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如有),除此之外,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本基金每个运作周期的前4个月(含第4个月)为建仓期,不设自动赎回期。

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

回申请;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遇自动赎回期顺延;如顺延后该日属于自由开放期,则该月受

限开放期取消。

(2)暂停运作条款

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基金的运作。

在每个运作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利率、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对下一运作周期本基金的风险收益进

行综合评估,决定基金进入下一运作周期或暂停下一运作周期运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决定暂停下一

运作周期运作时,本基金将不接受申购,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具体程序可参照基金清算程序处理,清算过程中

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2)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开放期和封闭期的安排,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

3)在暂停期间,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业务处理完毕后所发生的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