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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三年第二号)

2023-07-11 06:32:14

招募说明书(更新)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

(二 0二三年第 二号)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已于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已于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已于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已于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许可【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许可【 2019 】2329 号《关 于准予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于准予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于准予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投资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投资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资者在投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产品风险收益特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产品风险收益特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产品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收益亦自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收益亦自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收益亦自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收益亦自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收益亦自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可能遇到包括:证券市场整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可能遇到包括:证券市场整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可能遇到包括:证券市场整 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 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 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 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操作因交收违约和债券引发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操作因交收违约和债券引发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操作因交收违约和债券引发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策略引致的特 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策略引致的特 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 金投资的“买自负”原则,在作出决策后运营状况与者基 金投资的“买自负”原则,在作出决策后运营状况与者基 金投资的“买自负”原则,在作出决策后运营状况与者基 金投资的“买自负”原则,在作出决策后运营状况与者基 金投资的“买自负”原则,在作出决策后运营状况与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本基金为混合型,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低于股票。本还可投资内地与香港市交 场基金、债券型,低于股票。本还可投资内地与香港市交 场基金、债券型,低于股票。本还可投资内地与香港市交 场基金、债券型,低于股票。本还可投资内地与香港市交 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香港合交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 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香港合交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港股通标的票”),会面临机制下因投资环境、市场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价波动较大(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价波动较大(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价波动较大(场实行 T+0 回转交 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价可能表现出比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情形,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情形,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情形,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产于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产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于,并非必然。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投资有风险,者认购(或申)基金 时应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者认购(或申)基金 时应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者认购(或申)基金 时应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者认购(或申)基金 时应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者认购(或申)基金 时应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管理人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管理人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的“买 提醒投资者基金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他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50% 的除外。法律 的除外。法律 法规、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

本基 金对于每份基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期限,在内 金对于每份基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期限,在内 不办理 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可以不办理 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可以不办理 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可以赎回及转换出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值为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值为 未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构确 未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构确 未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构确 认数据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中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2 年 9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管理人基本信息

第十四 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降低托管费率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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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4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9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 ................................ ................................ ....................... 7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7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8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8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9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4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0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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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4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2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证 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定,以 及《富国阿尔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律法规的定,以 及《富国阿尔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律法规的定,以 及《富国阿尔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律法规的定,以 及《富国阿尔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律法规的定,以 及《富国阿尔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资料申请集。由富国 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资料申请集。由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人没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提供未在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人没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提供未在招 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或对本招做出任何解释者。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是约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取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取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份额持人的和,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份额持人的和,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份额持人的和,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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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

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4、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型证券投资》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富国阿尔法两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效修订和补充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招募说明书或本: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议修订,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等七部律的决定》正《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等七部律的决定》正《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等七部律的决定》正《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等七部律的决定》正《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等七部律的决定》正《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月 26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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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 7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8 、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办法》及相关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募集的证券基金办法》及相关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募集的证券基金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者 :指个机构、投资人者 :指个机构、投资人者 :指个机构、投资人者 :指个机构、投资人者 :指个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证监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证监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证监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证监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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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富国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富国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富国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富国管有 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委托代为办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定期额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定期额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定期额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定期额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定期额 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 交易日

35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6 、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如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如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如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如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如 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股通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股通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38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39 、《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范基金管理 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范基金管理 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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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43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份额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

:指人民币48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3 、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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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等媒介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 、最短持有期限: 指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即、最短持有期限: 指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即、最短持有期限: 指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即、最短持有期限: 指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即、最短持有期限: 指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或申确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或申确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或申确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或申确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或申确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历实际不存 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历实际不存 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历实际不存 在对应日

期的,则顺延至下一57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经由交易所设立的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经由交易所设立的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经由交易所设立的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经由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所进行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所进行 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

58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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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电话:(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于 202 3年 6月 30 日):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27.775%

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27.775%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16.67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2005 年 4月至 2014 年 4月任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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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 金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General Manager, Asia, General Manager, Asia, General Manager, Asia, 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和拿大文电视台顾问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和拿大文电视台顾问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和拿大文电视台顾问 团的成员。历任 团的成员。历任 St. Margaret St. Margaret St. Margaret ’s College 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 务所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 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会计处副长,国非金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会计处副长,国非金 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有银行监管处长,申万国证券股份限公 司财务总宏源有银行监管处长,申万国证券股份限公 司财务总宏源有银行监管处长,申万国证券股份限公 司财务总宏源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成财务监董事秘书。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事、海通 银行董。历任事、海通 银行董。历任事、海通 银行董。历任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理 部副经理 部副经/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公司首席风险官 。

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党委主任 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党委主任 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党委主任 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党委主任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作部 /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 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 部高级副总和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 部高级副总和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 部高级副总和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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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郭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郭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郭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平安银行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室科长、总裁经理 特别助室科长、总裁经理 特别助室科长、总裁经理 特别助、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理事长。

李启安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 李启安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 李启安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 。现已退休历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 。现已退休历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 。现已退休历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 加拿大皇家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亚洲业发展部总监, MKI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财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财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财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任财 富管理经,万都项目有限公司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任财 富管理经,万都项目有限公司务总监。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所员。历任山东财经大学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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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证券部政策研究员;山东省鲁信投资 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证券部政策研究员;山东省鲁信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 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权管 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高;山东省金融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省党委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省党委 副书 记、董事会秘。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稽核部副总经 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创意本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创意本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创意本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总经理助。

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管理总部综合行政经 、法律规管理总部综合行政经 、法律规管理总部综合行政经 、法律规理 助理 。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总 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执行总经理兼集团财富管和私人银委员会,蒙特利 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执行总经理兼集团财富管和私人银委员会,蒙特利 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发展总监。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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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总监兼资深金融平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中台总监兼资深金融平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ERP 部门系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息部主,富国高级风险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息部主,富国高级风险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理。

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资深机构服务部总监助基金专员。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务部副总经理。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副总经理兼产品二部。历任国联安基金管有限公司助, 副总经理兼产品二部。历任国联安基金管有限公司助, 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北京证资产管理 分品部高级经,富国基金券有限公司北京证资产管理 分品部高级经,富国基金有限公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有限公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有限公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有限公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开发总监助理、战略与产品部副。 督察长 督察长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 险管理总部;上海通证资产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 险管理总部;上海通证资产控部; 2015 年 7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监察稽核部总经。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 1998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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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富国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富国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富国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富国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任旗下子富国资产(香港)和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任旗下子富国资产(香港)和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任旗下子富国资产(香港)和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任旗下子富国资产(香港)和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任旗下子富国资产(香港)和上 海)董事,富国环 保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公司( MSCI BARRA MSCI BARRA )BARRA BARRA 股票风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研究员; 2009 年 6月加入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

朱少醒先生,研究学历博士位。 2000 年 6月加 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于洋,硕士曾任深圳市第一创业证券 有限责公司医药研究员华于洋,硕士曾任深圳市第一创业证券 有限责公司医药研究员华于洋,硕士曾任深圳市第一创业证券 有限责公司医药研究员华于洋,硕士曾任深圳市第一创业证券 有限责公司医药研究员华研究员, 安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安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安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经, 高级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经, 高级上海钦沐资产投总监;自 2021 年 12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起历任高级权益基 月起历任高级权益基 金经理 ;现任富国基权益投资部总监助兼高级权益基金经理。自 兼高级权益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12 月起任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理;自 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01 月起任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蒲世林自 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月任本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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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和年;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混同于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益;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益;

(4)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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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8)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国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国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国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国 家有关法律、规及行业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管;

(6)玩忽职守、滥用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7)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行政规禁止的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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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财产买卖管理人、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财产买卖管理人、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财产买卖管理人、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履 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的规定执。

六、 基金经理承诺 基金经理承诺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 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合规性以及其他。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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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因。

(3)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 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引起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引起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引起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引起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级。定量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级。定量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 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部门了解风险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3)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牵制,并通过切 牵制,并通过切 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中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容

1) 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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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参加的风险委员,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参加的风险委员,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告的真实性、可靠,督促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领导下, 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公司管理层在总经领导下, 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核工作对和基金运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核工作对和基金运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核工作对和基金运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核工作对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可能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 评估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报告系统。业务之间核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报告系统。业务之间核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报告系统。业务之间核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报告系统。业务之间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 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自动化信息 系统与业务汇报体,通过有效的公司建立了内部办自动化信息 系统与业务汇报体,通过有效的交流渠道,保 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交流渠道,保 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交流渠道,保 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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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 能,履行内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 能,履行内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制度的执行情况 ,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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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零玖拾柒万肆捌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中国证监会字 [1998]12 号

联系人:李申

联系电话: (0 21)6 063 7102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 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证券保险 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证券保险 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证券保险 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全球管养老金新兴业务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应用系统支持合 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应用系统支持合 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应用系统支持合 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应用系统支持合 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应用系统支持合 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 营中心上海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 营中心上海营中心上海分,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进行内部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银行,中建设一直秉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银行,中建设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 持“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 提供高质量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 提供高质量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 提供高质量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务等产品在内的管体系,是目 、企业年金存托务等产品在内的管体系,是目 、企业年金存托务等产品在内的管体系,是目 、企业年金存托务等产品在内的管体系,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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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银行之一。截至 202 2年 1季度末,中国建设 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 1203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 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 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 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 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 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 管人》、 管人》、 《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优秀托管银”奖项、并在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优秀托管银”奖项、并在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优秀托管银”奖项、并在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优秀托管银”奖项、并在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优秀托管银”奖项、并在 2017 、2019 、 2020 、2021 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中国年银行(大型)”以及最佳数 字化资产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 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务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务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务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务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确有关信息真实、准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部制工 中国建设银行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部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 系统、完善的制 度控体,建立了管理系统、完善的制 度控体,建立了管理系统、完善的制 度控体,建立了管理系统、完善的制 度控体,建立了管理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和顺利进行;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和顺利进行;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和顺利进行;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和顺利进行;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和顺利进行;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约机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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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基 金法》及其配套规和依照《基 金法》及其配套规和依照《基 金法》及其配套规和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投资运 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对各费用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对各费用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 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 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 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 管理人风险提示与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 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书面要求 通过技术或非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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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直销网点: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人代表:田国立

联系人员: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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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法人代表:陈四清

联系人员:郭明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谷澍

联系人员:贺倩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中国银行总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刘连舸

联系人员: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任德奇

联系人员: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缪建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4

联系人员:季平伟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号楼 6-30 层、 32 -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号楼 6-30 层、 32 -42 层

法人代表:朱鹤新

联系人员:常振明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人代表:郑杨

联系人员:胡波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人代表:吕家进

联系人员:孙琪虹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 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心

法人代表:李晓鹏

联系人员: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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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高迎欣

联系人员:杨成茜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人代表:张金良

联系人员:李雪萍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人代表:金煜

联系人员:龚厚红

客服电话: 021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路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路 5047 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员:蔡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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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客服电话: 95511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路 345 号

法人代表:陆华裕

联系人员:胡技勋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人代表:王金山

联系人员:鲁娟

客服电话: 96198

公司网站: www.bjrcb.com

(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区秦岭路 6号 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区秦岭路 6号 3号楼

法人代表:郭少泉

联系人员:滕克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40066 -96588 全国 -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1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人代表:夏平

联系人员:田 春慧

客服电话: 9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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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公司网站: www.jsbchina.cn

(19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 三星大16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干区丹桂街 10 号

人代表:江建联系人员:沈斯诺

客服电话: 95343

公司网站: www.mintaibank.com

(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 省珠海市吉大九洲道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 省珠海市吉大九洲道1346 号

法人代表:李福利

联系人员:李阳

客服电话: 0756 -96588

公司网站: www.crbank.com.cn

(21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 、六至九号三层 、六至九(不含六层 A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 、六至九号三层 、六至九(不含六层 A座)

法人代表:陈孝周

联系人员:陆贇

客服电话: 400 -830 -2066

公司网站: www.ncbchina.cn

(2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 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人代表:刘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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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联系人员:刘鸣

客服电话: 95017

公司网站: www.tenganxinxi.com

(23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号楼

法人代表:葛新

联系人员:孙博超

客服电话: 95055 -4

公司网站: www.baiyingfund.com

(24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社益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社益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人代表:王德英

联系人员:张敏

客服电话: 4006105568

公司网站: www.boserawealth.com

(2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路 360 弄 9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号楼

法人代表:汪静波

联系人员:张姚杰

客服电话: 400 -821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fund.com

(26 )上海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人代表: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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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 -1818 -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2 层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 4007 -009 -665

公司网站: www.howbuy.com

(2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 969 号 3幢 5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溪路 556 号蚂蚁 Z空间

法人代表:祖国明

联系人员:韩爱彬

客服电话: 95188 -8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2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座 16 层

法人代表:张跃伟

联系人员:沈雯斌

客服电话: 400 -089 -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文二西路 1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区五常街 道同顺18 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人代表:吴强

联系人员:吴强

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客服电话: 952555

公司网站: http://fund.10jqka.com.cn/

(3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 号 6幢 221 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人代表:李兴春

联系人员:曹怡晨

客服电话: 4000325885

公司网站: http://www.leadfund.com.cn/

(32 )北京 创金启富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 室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员:张旭

客服电话: 010 -66154828

公司网站: www.5irich.com

(33 )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01 号

法人代表:于海锋

联系人员:史若芬

客服电话: 400 -080 -3388

公司网站: www.puyifund.com

(3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人代表:王锋

联系人员:王锋

招募说明书(更新)

31

客服电话: 95177

公司网站: https://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35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中心 A座 28 层

法人代表:武建华

联系人员:丛瑞丰

客服电话: 400 -8180 -888

公司网站: http://www.zzfund.com

(3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7 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人代表:王伟刚

联系人员:丁向坤

客服电话: 400 -619 -9059

公司网站: www.hcfunds.com

(3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人代表: 黄祎

联系人员:姜吉灵

客服电话: 400 -799 -1888

公司网站: www.520fund.com.cn

(3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座 3楼

法人代表:燕斌

联系人员:凌秋艳

客服电话: 400 -046 -6788

招募说明书(更新)

32

公司网站: www.66zichan.com

(39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法人代表:彭浩

联系人员:门闯

客服电话: 400 -004 -8821

公司网站: www.taixincf.com

(40 )上海基煜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 潘园公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 潘园公1800 号 2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人代表:王翔

联系人员:项阳

客服电话: 400 -820 -5369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41 )上海陆金所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层

法人代表:陈祎彬

联系人员: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 -219 -031

公司网站: https://lupro.lufunds.com

(4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员:黄敏娥

客服电话: 020 -89629066

招募说明书(更新)

33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4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座 17 层

法人代表:江卉

联系人员:徐伯宇

客服电话: 95118

公司网站: http://fund.jd.com/

(4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员:韩钰

客服电话: 400 -990 -8826

公司 网站: www.citicsf.com

(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人代表:贺青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 -8888 -666/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4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人员:权唐

招募说明书(更新)

34

客服电话: 400 -8888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层

法人代表:张纳沙

联系人员:李颖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4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人代表:霍达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400 -8888 -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场 办公地址:广东省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场 5、18 、19 、36 、38 、41 和 42 楼

法人代表:孙树明

联系人员: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 佑君

联系人员:顾凌

客服电话: 95548 或 40088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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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陈共炎

联系人员: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 -888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周杰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5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人代表:杨玉成

联系人员:陈宇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联系人员: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888 -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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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5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黄炎勋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 95517

公司网站: http://www.essence.com.cn/

(5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吴坚

联系人员:张煜

客服电话: 4008 -096 -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5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人代表:安志勇

联系人员:蔡霆

客服电话: 400 -651 -5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5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南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南 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人代表:张伟

联系人员:胡子豪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 ht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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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5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 层

法人代表:冯恩新

联系人员: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或 400 -889 -5548

公司网站: sd.citics.com

(6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人代表:范力

联系人员:陆晓

客服电话: 95330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6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号楼 21 层-23 层、 25 层-29 层

法人代表:金文忠

联系人员:胡月茹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6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中心 4、5号楼 3701 -3717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层

法人代表:施华

联系人员:徐锦福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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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6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刘秋明

联系人员: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6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人代表:胡伏云

联系人员:陈靖

客服电话: 95396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6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人代表:李福春

联系人员:安岩

客服电话: 95360

公司网站: www.nesc.cn

(6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法人代表:李剑锋

联系人员:陈秀丛

客服电话: 4008 -285 -888

公司网站: www.njzq.com.cn

(6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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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人代表:何伟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 400 -819 -8198

公司网站: www.shzq.com

(68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环西路 99 号院 1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环西路 99 号院 1号楼 15 层 1501

法人代表:张威

联系人员:田芳

客服电话: 95399

公司网站: www.cctgsc.com.cn

(6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 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人代表:葛小波

联系人员:沈刚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7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 -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 -25 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 -8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7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法人代表:翁振杰

联系人员: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7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商业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商业综 合楼

法人代表:庞介民

联系人员:王旭华

客服电话: 956088

公司网站: www.cnht.com.cn

(7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人代表:杨炯洋

联系人员:谢国梅

客服电话: 95584

公司网站: www.hx168.com.cn

(7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厦 20 楼 2005 室

法人代表:王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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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联系人员:梁丽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7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人代表:李峰

联系人员: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7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9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9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人代表:陆建强

联系人员:章力彬

客服电话: 95336 浙江省 -,4008696336 全国 -

公司网站: www.ctsec.com

(7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中社南大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 -1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中社南大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 -1房

法人代表:俞洋

联系人员:杨莉娟

客服电话: 95323

公司网站: http://www.cfsc.com.cn/

(78 )中国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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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路与中交界处荣超商务心 A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人代表:高涛

联系人员:张鹏

客服电话: 95532 、400 -600 -8008

公司网站: www.ciccwm.com

(7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人代表:戴彦

联系人员:唐湘怡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站: http://www.18.cn

(8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人代表:冉云

联系人员:刘婧漪

客服电话: 95310

公司网站: www.gjzq.com.cn

(81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人代表:刘加海

联系人员:刘闻川

客服电话: 4008 -209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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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8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3 号楼 A座 11 -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北投资大厦 A座 18 层

法人代表:毕劲松

联系人员:刘宇

客服电话: 95381

公司网站: www.sczq.com.cn

(8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人代表:王滨

联系人员:陈慧

客服电话: 010 -63631519

公司网站: www.e -chinalife.com

(8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栋 A座

法人代表:顾敏

联系人员:邹榆

客服电话: 95384

公司网站: https://www.webank.com/

其他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机构销售本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机构销售本金,并在基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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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电话:(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费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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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证监许可【 日证监许可【 日证监许可【 2019 】 2329 号文注册。

一、 基金的类别 基金的类别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份额设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份额设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份额设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份额设 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而言, 下同)至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而言, 下同)至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而言, 下同)至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而言, 下同)至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而言, 下同)至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可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可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可以请。

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三、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 为 15,663 户,本次募集期 的有效认购份额 1,124,842,944.57 份,利息结转的基 金份额 712,162.98 份,合计共 1,125,555,107.55 份基金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管理人的从业员认购本份额 651,738.03 份(含利息转额),持有占基金总量的 份(含利息转额),持有占基金总量的 份(含利息转额),持有占基金总量的 份(含利息转额),持有占基金总量的 0.0579%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人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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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2亿 份,基金募集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数不少于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人的条件下, 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自收到报告之起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自收到报告之起 10 日内,向中 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 在行为结束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 在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于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于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人开始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内向中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时,从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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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 但对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 确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对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若历实际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若历实际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若历实际 请;该日两年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若历实际 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二、 申购和赎回场所 申购和赎回场所 申购和赎回场所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由管理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由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销售机办业 务的营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销售机办业 务的营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销售机办业 务的营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日 时间(如遇香港联合法定节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日 时间(如遇香港联合法定节假或因其他原暂停港股通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办份额申购和赎 或因其他原暂停港股通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办份额申购和赎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 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进行相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 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 2020 年 3月 12日起开始办理常申购业务,于 202 1年 12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常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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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购、赎回的价格。

四、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 赎回”原则,即以请、“金额申购份 赎回”原则,即以请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份额持本的 最高限和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定指 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定指 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定指 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定指 定媒介上公告;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五、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投资者在 申购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投资者在 申购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无 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无 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无 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无 效。

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手续间处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手续间处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手续间处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手续间处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具体为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具体为 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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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间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间 内全额交付 申购款项,投资人内全额交付 申购款项,投资人申购款项,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 构确认赎回时,生效。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销售机构将投资 者已缴付的款项本金退还给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销售机构将投资 者已缴付的款项本金退还给者,基金管理人及托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延缓支付款情形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延缓支付款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处理。

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时,则赎回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时,则赎回 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T+2日后 (包括该日 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如相关法律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如相关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一定成功,而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一定成功,而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请。与的确认以登记结果 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请。与的确认以登记结果 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请。与的确认以登记结果 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请。与的确认以登记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购不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购不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购不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购不 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利益造成损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对份额持有利益造成损 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人应在新 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人应在新 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人应在新 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人应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在指媒介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单笔最低申购额为 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 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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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 元(含申购费),追 元(含申购费),追 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最低金额限制。其他销售网点欲转入 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最低金额限制。其他销售网点欲转入 直销网点进行交易 要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上直销网点进行交易 要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上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最低 金额 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申购最低为单笔人民币 1元(含申购 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元(含申购 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元(含申购 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的最低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金份额余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但各销售机构对交 易账户最低份额余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业务为准。

3、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本基金暂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 有的份额上限,但一者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法律规 、监管机构另有的除外)。法律规 、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规。

4、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七、 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申购费用

和赎回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费用 。如果有多笔适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费用 。如果有多笔适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费用 。如果有多笔适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费用 。如果有多笔适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份额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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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份额养老客户费率见 下表: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12%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份额的养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份额的养 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与依法成立的计划筹集资及其投运营收 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与依法成立的计划筹集资及其投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可以投资地方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可以投资地方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可以投资地方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可以投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单一计划以及集合理事委托的特定客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单一计划以及集合理事委托的特定客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单一计划以及集合理事委托的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保险等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类型,本公司发布临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类型,本公司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 金基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金基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金基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金基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金基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 M<500 万元

1.2 %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财产,主要于的市场推广、 销售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财产,主要于的市场推广、 销售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财产,主要于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不再收取赎回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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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 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 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销售费率。

八、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当申购费用适比例率时,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金额

-净申购份额 =净金/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份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费用

申购份额 =净金/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4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则对应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则对应 的申购费率为 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40,000/=40,000/ (1+1.5% 1+1.5% )=39,408.87=39,408.87 元

申购费用 =40,000=40,000 -39,408.87=591.13 39,408.87=591.13 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 =39,408.87/1.0400=37,893.14=39,408.87/1.0400=37,893.14 份

即:该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即:该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即:该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即:该投资 者(非养老金客户)40,000 元申 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元申 购本基金份额,假设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可得到 37,893.14 份基金额。

例:某投资 者(养老金客户)2,000,000 元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则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基金份额,则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12% ,假设申 ,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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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金额 =2,000,000/=2,000,000/ (1+0.12% 1+0.12% )=1,997,602.88=1,997,602.88 =1,997,602.88 元

申购费用 =2,000,000=2,000,000 -1,997,602.88=2,397.12 1,997,602.88=2,397.12 1,997,602.88=2,397.12 元

申购份额 =1,997,602.88/1.0400=1,920,772.00=1,997,602.88/1.0400=1,920,772.00 份

即:该投资 者(养老金客户)2,000,000 元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净值为 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净值为 1.0400 元,可得到 元,可得到 1,920,772.00 份 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

赎回金额=份×当日基净值 -应计提的业绩报酬(如有)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 日赎回 10,000 份其持有满最短期限的基金额,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且对于该投资人笔基金份额未产生业 绩报酬,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 1.2500 ×10,000 -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 份其持有满最短期限的基金额,且对于该投 资人该笔基金份额未产生业绩报酬,则其可得到的赎回为 12,500.00 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计算,并在 T+1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 公告。

如相关法律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则依执行4、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 单位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 单位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应计 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及其他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及其他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及其他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及其他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及其他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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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 担。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 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请。

3、证券 、证券 /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暂停交易,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

7、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金销售系统、基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日净购比例上限个投 资人单日或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0 、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请时,基金管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请时,基金管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 4、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 限或日净比例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 限或日净比例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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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全部或分拒绝,款项本金将退还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全部或分拒绝,款项本金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 的办理。

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 、证券 /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 且暂停交易,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

7、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期 限不满足合同约定最短限的。

8、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发生上述情形(第 7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具体计算标准由基金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具体计算标准由基金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具体计算标准由基金 管理人届时确定并公告。若出现上述第 管理人届时确定并公告。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部分予以撤销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并公告。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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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 基金总份额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不受单笔最低份额的限制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 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总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 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总额 10% 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接受比例 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接受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范围内 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范围内 对大额赎回申 请人的按比例确认,对未予大额赎回申 请人的按比例确认,对未予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人的在当日未被全部确 认,则对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人的在当日未被全部确 认,则对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人的在当日未被全部确 认,则对认的赎回 申请(含小额人其余与大全部认的赎回 申请(含小额人其余与大全部申请)延期办理。的 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申请)延期办理。的 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申请)延期办理。的 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申请)延期办理。的 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人应当对延期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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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赎回:连续 )暂停赎回:连续 )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法,并在两日内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指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基金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基金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不再另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不再另 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合同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 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合同的定制并 公告,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合同的定制并 公告,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 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公告的业务规则办转让。

十五、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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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六、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八、 基金份额的冻 结、解基金份额的冻 结、解基金份额的冻 结、解基金份额的冻 结、解基金份额的冻

结、解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基金份额被,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支付。法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支付。法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支付。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基金管理人 办份额的其他业务,如相关法律规允许基金管理人 办份额的其他业务,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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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积极发挥选股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回撤水 本基金将积极发挥选股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回撤水 本基金将积极发挥选股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回撤水 平,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和超越业绩比较准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 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 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 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及存托凭证占产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及存托凭证占产60%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0-50% );每个交易日 );每个交易日 );每个交易日 );每个交易日 日终 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或者到日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或者到日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 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 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 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三、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面分 本基金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面分 本基金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面分 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动投资策略并获取超额收益。是指深入全 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动投资策略并获取超额收益。是指深入全 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动投资策略并获取超额收益。是指深入全 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动投资策略并获取超额收益。是指深入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动态评估价值当股低于合理区域时买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动态评估价值当股低于合理区域时买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动态评估价值当股低于合理区域时买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动态评估价值当股低于合理区域时买 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归 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上涨带来超额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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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 )宏观经济 指标,包括 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 工业加值增长率、 工业加值PPI 、CPI 、市场利率 、市场利率 、市场利率 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 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 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 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 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 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的涨跌预期收益率、整体 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资金供求关系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财资本市场相关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所处的周期阶段、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 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发展趋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 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发展趋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 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发展趋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中大类产比例。

2、个股优选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外宏观经济 走势、外宏观经济 走势、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及改革进程和 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及改革进程和 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相结合方法来对行 业进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相结合方法来对行 业进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选股能力是获得 本基金认为,选股能力是获得 Alpha 的有效来源之一。本基 金将充分发挥的有效来源之一。本基 金将充分发挥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金管理人专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发挥选股优势采取 “自下而上 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 的选股策略, 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出具备宽阔护城河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 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出具备宽阔护城河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 投资 ,并严格把握估值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并严格把握估值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并严格把握估值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并严格把握估值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1)第一层:量化筛选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 PB )、市 )、市 )、市 盈率( 盈率( PE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相对盈利增长比率( 相对盈利增长比率( PEG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资产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资产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资产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资产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资产益(ROE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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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价值股票的量化筛选:取 PB 、PE 较低, ROE 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b.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取市盈率相对利增比( PEG PEG)较低,主 )较低,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2)第二层:基本面分析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金将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指标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金将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指标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金将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指标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金将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指标 相结合”的 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构完善经管稳相结合”的 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构完善经管稳相结合”的 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构完善经管稳相结合”的 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构完善经管稳相结合”的 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构完善经管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 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 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 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 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重点关注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成本控制未来增长性权益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 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团队管能力企业核心竞争行地位研发 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团队管能力企业核心竞争行地位研发 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团队管能力企业核心竞争行地位研发 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团队管能力企业核心竞争行地位研发 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团队管能力企业核心竞争行地位研发 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港股通标的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于。 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面健康、成长空间大业绩增稳定具有估值优势 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面健康、成长空间大业绩增稳定具有估值优势 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面健康、成长空间大业绩增稳定具有估值优势 本基金将自下而上精选面健康、成长空间大业绩增稳定具有估值优势 的港股 纳入本基金票投资组合。如果同一只的港股 纳入本基金票投资组合。如果同一只票同时在 A股和港上市,而 股和港上市,而 港股估值比 A股明显低,优先选择港进行投资。

4、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

科创板上市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行特征,以技新主比如 科创板上市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行特征,以技新主比如 科创板上市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行特征,以技新主比如 TMT 、 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较少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其投资价值主要通 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较少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其投资价值主要通 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较少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其投资价值主要通 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较少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其投资价值主要通 过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的分析来挖掘。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采取自下而精 过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的分析来挖掘。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采取自下而精 过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的分析来挖掘。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采取自下而精 过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的分析来挖掘。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采取自下而精 选个股策略,从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研究入手测算 选个股策略,从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研究入手测算 选个股策略,从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研究入手测算 市场空间,分析公司商 市场空间,分析公司商 业模式的壁垒和竞争格局。

(1)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成长性:本基金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两 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法上,我们主要参考营业 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法上,我们主要参考营业 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法上,我们主要参考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利润 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利润 增长率、净资产收益( 增长率、净资产收益( 增长率、净资产收益( 增长率、净资产收益( ROE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的定分析上, 本基金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前景、地位用户消 本基金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前景、地位用户消 本基金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前景、地位用户消 本基金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前景、地位用户消 费习惯、产品前景盈利能力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研判。

(2)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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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因素包括:产品含量、展 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因素包括:产品含量、展 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因素包括:产品含量、展 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因素包括:产品含量、展 前景、技 前景、技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果转化的济效等。

(3)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治理结构:公司的评估是指对上市经营管层面组织 和制度上的灵 活性、 完整和规范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经营分离活性、 完整和规范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经营分离活性、 完整和规范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经营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内部干预程度, 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有效性,股东会、董事监实际情况企 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有效性,股东会、董事监实际情况企 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有效性,股东会、董事监实际情况企 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有效性,股东会、董事监实际情况企 业改制彻底性、企内部控的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 业改制彻底性、企内部控的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 业改制彻底性、企内部控的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 业改制彻底性、企内部控的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 公司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上市盈利能力否持续。

(4)估值 )估值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并结 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 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中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 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中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 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中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 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中有领先地位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 资。针对已经盈利 的企业,重点关注资。针对已经盈利 的企业,重点关注资。针对已经盈利 的企业,重点关注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率法( 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率法( 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率法( 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率法( 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率法( P/E P/E)、市净率法( )、市净率法( )、市净率法( )、市净率法( P/B )估值,对于未盈 )估值,对于未盈 )估值,对于未盈 利的企业,重点关注公司未来收入增长性用市销率法( P/S )估值。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策略,于对础证券价值的研究判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策略,于对础证券价值的研究判 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6、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类产进行合理有效配置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类产进行合理有效配置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类产进行合理有效配置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类产进行合理有效配置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类产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财政策与货币 基金管理人将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财政策与货币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的、投者变化制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的、投者变化制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的、投者变化制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的、投者变化制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的、投者变化制 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 的影响,进行合理利率预期判断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 的影响,进行合理利率预期判断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 的影响,进行合理利率预期判断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 的影响,进行合理利率预期判断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下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整体风险。 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下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整体风险。 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下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整体风险。 在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后,基金管理人将对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价格的变 在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后,基金管理人将对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价格的变 化进行一步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 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

7、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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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 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以殊情况下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 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以殊情况下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收益特。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债券市场进行定性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 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 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 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 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实现中长期稳 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实现中长期稳 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实现中长期稳 定增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 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8、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面分析的础上,对资产证券化品质量构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面分析的础上,对资产证券化品质量构 成、利率风险信用流动性和提前 成、利率风险信用流动性和提前 成、利率风险信用流动性和提前 成、利率风险信用流动性和提前 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量的全方 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应的决策力求在控制风险前 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应的决策力求在控制风险前 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应的决策力求在控制风险前 提下尽可能的高本基金收益。

四、 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 投比例占)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 投比例占60% -95% (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0% -50%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5% 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 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的 A+H 股合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股合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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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 )本基 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金管理人的全部基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股合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期的定)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15% ;本 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产净值)本基金投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产净值5% ,且投 ,且投 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该总流通市值5% ;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7)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9)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0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 以上(含 以上(含 BBB )的资产 )的资产 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2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 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①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②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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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含质押式回购)等;

③ 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 货合 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债券总市30% ;

④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本所持债券(不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本所持债券(不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本所持债券(不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本所持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货合约价,计(轧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货合约价,计(轧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货合约价,计(轧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货合约价,计(轧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货合约价,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

⑤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 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 值的 30% ;

(14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 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 产的投资;

(1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7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18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10 )、( )、( )、( 15 )、( )、( )、( 16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人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规另有定 ,从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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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 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 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 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的规定执。

五、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 估值汇率折算) *1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有限公司编制,上海和深圳券市场值大、 指数由中证有限公司编制,上海和深圳券市场值大、 流动性好的 300 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股市场上票价格的整体表现。

恒生指数是由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 股票为成份样本,以其发行量权数的加平均价 指是反映香港市股票为成份样本,以其发行量权数的加平均价 指是反映香港市股票为成份样本,以其发行量权数的加平均价指是反映香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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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代表性 的债券市场指数,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合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合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合理 地反映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 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该指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 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该指更改指数名称,或 者有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更改指数名称,或 者有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更改指数名称,或 者有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更改指数名称,或 者有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时,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时,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 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本基 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本基金为混合型,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低于股票。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 的票,需承担机制下因环境、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 的票,需承担机制下因环境、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 的票,需承担机制下因环境、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 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权益投资

623,131,640.80

71.82

其中: 股票

623,131,640.80

71.82

2

固定收益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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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

3

贵金属投资 贵金属投资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金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 银行存款和 结算 备付金合计 备付金合计 备付金合计

204,350,829.72

23.55

7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

40,183,045.73

4.63

8

合计

867,665,516.25

100.00

注:本基金通过沪港交易机制投资的股公允价值为 62,308,183.03 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为 7.22% 。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50,826,608.00

5.89

C

制造业

391,209,882.25

45.30

D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34,306,612.00

3.9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987,267.22

0.11

J

金融业

26,013,435.00

3.01

K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727.6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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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和社会工作

42,193,925.70

4.8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270,000.00

1.77

S

综合

合计

560,823,457.77

64.9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公允价值(人民币) 公允价值(人民币)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41,773,234.61 41,773,234.61 41,773,234.61

4.84

医疗保健 医疗保健

20,534,948.42 20,534,948.42 20,534,948.42

2.38

合计

62,308,183.03 62,308,183.03 62,308,183.03

7.22

注: 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标准 (GICS) 。

2、以上行业分类的统计中已包含沪港通投资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净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

30,800

57,673,000.00 57,673,000.00 57,673,000.00

6.68

2

300015

爱尔眼科 爱尔眼科

1,471,710 1,471,710

42,193,925.70 42,193,925.70 42,193,925.70

4.89

3

02331

李宁

768,500 768,500

41,773,234.61 41,773,234.61 41,773,234.61

4.84

4

600436

片仔癀

152,400 152,400

40,660,320.00 40,660,320.00 40,660,320.00

4.71

5

300026

红日药业 红日药业

7,327,925 7,327,925

38,544,885.50 38,544,885.50 38,544,885.50

4.46

6

000963

华东医药 华东医药

855,100 855,100

34,306,612.00 34,306,612.00 34,306,612.00

3.97

7

002179

中航光电 中航光电

582,260 582,260

33,771,080.00 33,771,080.00 33,771,080.00

3.91

8

688385

复旦微电 复旦微电

428,103 428,103

32,219,031.78 32,219,031.78 32,219,031.78

3.73

9

300007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

1,746,100 1,746,100

28,356,664.00 28,356,664.00 28,356,664.00

3.28

10

601398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

5,980,100 5,980,100

26,013,435.00 26,013,435.00 26,013,435.00

3.01

招募说明书(更新)

70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属投资明细 属投资明细 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属投资。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招募说明书(更新)

71

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货。

3、本期国债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制度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合同规定备选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

505,331.7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628,821.07

3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5

应收申购款 应收申购款

48,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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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7

其他

8

合计

40,183,045.7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可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的可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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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率的比较 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净值增长率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收益率标准差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9.12.24-2019.12.31

0.21%

0.04%

1.78%

0.29%

-1.57%

-0.25%

2020.01.01-2020.12.31

44.91%

1.01%

12.49%

0.82%

32.42%

0.19%

2021.01.01-2021.12.31

13.51%

0.86%

-3.12%

0.67%

16.63%

0.19%

2022.01.01-2022.09.30

-15.16%

1.08%

-13.21%

0.78%

-1.95%

0.30%

2019.12.24-2022.09.30

39.84%

0.98%

-3.73%

0.75%

43.57%

0.23%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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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注: 1、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9月 30 日。

2、本基金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成立,建仓期 日成立,建仓期 6个月,从 2019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6月 23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同约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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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立。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立。

四、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金托管人 保。基理金托管人 保。基理、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分。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本身承担,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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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 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指期货合约国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债。

三、 估值原则 估值原则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 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 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溢价或折。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以使用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使潜在 估值调整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影响0.25% 以上的,应对估值 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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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以其估值日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以其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 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具体机构由基 金管理人与基托另行协商约定。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 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 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收 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收 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的债券(可转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的估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税后)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按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按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按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 上,且第三方机构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 上,且第三方机构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 上,且第三方机构提供估值价格 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未上期间 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未上期间 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未上期间 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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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股票或债券时在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的市场分别估值。

5、处于未上市期间以及流通受限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流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通受限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首次时司东 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票等(不包括停牌新行未 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票等(不包括停牌新行未 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票等(不包括停牌新行未 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票等(不包括停牌新行未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5)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成本估值。

6、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 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7、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 机构所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币与港间价。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10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1、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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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五、 估值程序 估值程序 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对外公布。

六、 估值错误的处理 估值错误的处理 估值错误的处理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受损方”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 据传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 据传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 据传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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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 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得利返还 给受损方,则应当 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给受损方,则应当 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 任方进行 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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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 )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 )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 )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托应本着平等保护份额持利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托应本着平等保护份额持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 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八、 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予以公布。

九、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 、由于证券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等发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等发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等发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等发 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 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 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等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 金 资产估值错误,基管理人和托免除赔偿责任。但、金 资产估值错误,基管理人和托免除赔偿责任。但、金 资产估值错误,基管理人和托免除赔偿责任。但、金 资产估值错误,基管理人和托免除赔偿责任。但、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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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二、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基准日未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在遵守法律规和监管部门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在遵守法律规和监管部门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日后本基金根据调整的收益分 配原则进行,应当部如日后本基金根据调整的收益分 配原则进行,应当部相关约定进行,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四、 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利润、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利润、金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依照《信息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依照《信息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依照《信息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公告。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方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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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固定费;

2、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3、基金托管人的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诉讼和仲裁;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及因基金投资产生的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费用维护;

10 、因投资港股通标的票而产生各项费用;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固定费

本基金的 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80% 年费率计提。固定管理 年费率计提。固定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 E×0.80%÷ 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托人 基金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托人 基金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托人 基金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托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自动在次月首日起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自动在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 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 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人应进行核 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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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报酬的计提原则

1)业绩报酬在投资者赎回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提取。

2)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 /申购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提业绩报酬。

3)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在赎回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款项中扣除;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发生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从清算资金中扣除。

4)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时,按 “先进出 先进出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的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赎回方式确定份 额,计算、提取额对应的业绩报酬。

因法规政策调整而需要修订业绩报酬相关基准比例的,无召开金份额持 因法规政策调整而需要修订业绩报酬相关基准比例的,无召开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

每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方法如下: R=?×365×100%

R为该笔份额的年化收益率;

A为该笔份额赎回日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的累计净值;

B为该笔份额认 为该笔份额认 为该笔份额认 为该笔份额认 为该笔份额认 /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认(计)净值为 1.00 元;

C为该笔份额认 /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认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认为 1.00 元;

D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份额)或该笔申与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份额)或该笔申与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份额)或该笔申与 赎回日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的间隔天数。

基金管理人对每笔份额年化收益超过 8% 的部分, 按比例提取业绩报酬的部分, 按比例提取业绩报酬计算方法如下:

年化收益率( R)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

)计算方法

R≤8%

0

H=0

R>8%

20%

H=max(0,(R?8%)×20%×C×F×365)

其中:

F为该笔份额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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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取值精度原,实际业绩报酬计提结果以册登记机构为准。 注:因取值精度原,实际业绩报酬计提结果以册登记机构为准。 注:因取值精度原,实际业绩报酬计提结果以册登记机构为准。 注:因取值精度原,实际业绩报酬计提结果以册登记机构为准。

因涉及相关数据,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计算和复核工作由完 因涉及相关数据,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计算和复核工作由完 成,相关信息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结果为准。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复核责任(3 )业绩报酬的支付

业绩报酬由基金管理人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在提日从赎回款 业绩报酬由基金管理人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在提日从赎回款 中计提,由基金赎回款承担。托管人 根据理指令支付给中计提,由基金赎回款承担。托管人 根据理指令支付给中计提,由基金赎回款承担。托管人 根据理指令支付给业绩报酬,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以基金管理人提 业绩报酬,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以基金管理人提 业绩报酬,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以基金管理人提 业绩报酬,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以基金管理人提 业绩报酬,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以基金管理人提 供的数据为准。

例 1:某投资人于 2019 年 1月 2日申购基金,假设当的份额净 日申购基金,假设当的份额净 值为 1.0000 元,不考虑收取的申购费确认 元,不考虑收取的申购费确认 元,不考虑收取的申购费确认 10,000 份。 202 2年 3月 4日赎回该 笔份额,期间不进行收益分配假设 笔份额,期间不进行收益分配假设 笔份额,期间不进行收益分配假设 2022 年 3月 4日当基金份额净值为 1.3690 元,累计单位净值 1.3690 元。则投资人该笔份额从申购日开始计算的年化收益 率为: R=?×365×100% =1.3690?1.0000 1.0000×3651157×100% =11.6409%

其中, A为该笔份额赎回日的基金累计净值, 1.3690 元;

B为该笔份额申购日的基金累计净值, 为该笔份额申购日的基金累计净值, 1.0000 元;

C为该笔份额申购日的基金净值, 1.0000 元;

D为该笔份额申购日与赎回的间隔天数, 11571157 日( 2019 年 1月 2日至 2022 年 3月 4日间隔天数)。 日间隔天数)。

该笔份额的年化收益率 R>8%R>8%R>8% ,因此可提取的业绩报酬 H为:

H=Max(0, H=Max(0, H=Max(0,H=Max(0,

)

=(11.6409%=(11.6409% =(11.6409% -8%) 8%)

20%

1.0000

10,000

=230.82=230.82 元

其中, F为该笔份额的数。 为该笔份额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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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赎回金额 =1.3690×10,000=13,690=1.3690×10,000=13,690 =1.3690×10,000=13,690 =1.3690×10,000=13,690 元

投资者实际拿到 =投资者赎回金额 -业绩报酬

=13,690=13,690 -230.82=13,459.18 230.82=13,459.18 元

即投资者 2022 年 3月 4日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时,拿到 日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时,拿到 13,459.18 元,管理人 元,管理人 计提业绩报酬 230.82 元。回望整个期间( 元。回望整个期间( 元。回望整个期间( 2019 2019年 1月 2日至 2022 年 3月 4日), 日), 投资者以 1.0000 的份额净值申购 10,000 份基金额,合计 份基金额,合计 10,000 元(不含申购 元(不含申购 费),投资期间年化收益率为 费),投资期间年化收益率为 11.6409%11.6409% ,赎回时获得 ,赎回时获得 13,459.18 元,被收取业绩 元,被收取业绩 报酬 230.82 元。

3、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20%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 E×0. 2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根据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根据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根据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日起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 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 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根据理指令并参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根据理指令并参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根据理指令并参 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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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

三、 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的规定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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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 基金会计政策 基金会计政策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托管协议约定或 双方认可的其他式确。

二、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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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相应法律于信息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金从其最新规定。 金从其最新规定。 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非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非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份额持有利益为根出发点,按照法律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份额持有利益为根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完整性、及时简明和易得。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三、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 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 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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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重大变更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重大变更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重大变更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重大变更管理人 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书并登载指定网站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书并登载指定网站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书并登载指定网站上;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 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是界定基金 托管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和《合同》登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和《合同》登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和《合同》登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和《合同》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产品资料概要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上;托 管人应当同时将《合》、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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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不晚于每个放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不晚于每个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和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累计。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点查阅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中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提示性公刊。基金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提示性公刊。基金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提示性公刊。基金度报告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资格师事所审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资格师事所审 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中期报告,并 基金中期报告,并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提示性公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公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20% 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决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决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决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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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披露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和年披露业绩酬收取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和年披露业绩酬收取情况, 包括业绩报酬提取总金额等。

7、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 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 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 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 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 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

(6)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员、经和托专门部 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专门部的主要业务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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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政处罚、刑事;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基金管理人、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 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业绩报酬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20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或重新;

(21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22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本基金调整份额类别;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损害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损害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10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情况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 的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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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 例和报告期末按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 例和报告期末按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 券明细。

11 、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国债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 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国债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 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国债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 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国债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 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国债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 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目标。

12 、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年等定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情况。

13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14 、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门部及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门部及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门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清算等公开披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清算等公开披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清算等公开披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清算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管理人书面或电子 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信息。 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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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关信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关信 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 业时;

3、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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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一、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 展等)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资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资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收益水平也呈。基金投资 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直接影响着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直接影响着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于债券股票, 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 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 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 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 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 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 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 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 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可以通过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 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可以通过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 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可以通过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 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经营不善资抵权可能会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经营不善资抵权可能会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经营不善资抵权可能会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经营不善资抵权可能会 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 债中。

(6)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 可能因为货膨胀影响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 可能因为货膨胀影响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

(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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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非平行移动有关的,单一久期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非平行移动有关的,单一久期 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的影响,这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的影响,这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为消长。具体当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为消长。具体当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为消长。具体当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为消长。具体当 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 息入进行再将获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 息入进行再将获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 息入进行再将获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价格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价格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票价格跌破,不能获得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票价格跌破,不能获得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票价格跌破,不能获得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 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的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平。 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的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平。 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的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平。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港通标的债券资产 股票、港通标的债券资产 股票、港通标的债券资产 股票、港通标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支持证券、债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等) 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股票存托凭证占基金产的比例为 60%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0-50% )。上述资产均在 )。上述资产均在 )。上述资产均在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透明度较高方式历史流动性状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透明度较高方式历史流动性状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透明度较高方式历史流动性状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透明度较高方式历史流动性状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透明度较高方式历史流动性状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况良好,正常情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按应对赎回要。 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无法变从而 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无法变从而 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无法变从而 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无法变从而 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 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 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 大部分时间上述资产流动 性充裕,流动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合同 性充裕,流动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合同 性充裕,流动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合同 性充裕,流动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合同 及相关法律规要求,时启动流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权 及相关法律规要求,时启动流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权 及相关法律规要求,时启动流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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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面、 政策等因素进行定量与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的比例。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行业配置 策略和个。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行业配置 策略和个。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行业配置 策略和个。在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经济结 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及改革进程和周期调整深 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及改革进程和周期调整深 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筛选。在个股择 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筛选。在个股择 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筛选。在个股择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投资范围通 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 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 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 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类产进行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类产进行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类产进行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类产进行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类产进行 合 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针对性债券选择。且投资组合 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针对性债券选择。且投资组合 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针对性债券选择。且投资组构 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还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结构 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还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结构 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人还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限结配置、市场转 配置、市场转 换、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所行业分散度较高,受到单一流动性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所行业分散度较高,受到单一流动性 风险的影响较小。

(3)投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针对流动性 较低资产的投进行了严格限制,以降本基金针对流动性 较低资产的投进行了严格限制,以降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15% 。

本基金为开放式,在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管理人始办 本基金为开放式,在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管理人始办 本基金为开放式,在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管理人始办 理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办基金份额的但对设置两年最短 理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办基金份额的但对设置两年最短 理赎回后,每个开放日办基金份额的但对设置两年最短 持有期限。本基 金为保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在遵守持有期限。本基 金为保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在遵守持有期限。本基 金为保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在遵守持有期限。本基 金为保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在遵守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于高流动性品种防范 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于高流动性品种防范 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于高流动性品种防范 流动性风险,满足的需求。同时结合 市场特点本基金将提前流动性风险,满足的需求。同时结合 市场特点本基金将提前流动性风险,满足的需求。同时结合 市场特点本基金将提前流动性风险,满足的需求。同时结合 市场特点本基金将提前流动性风险,满足的需求。同时结合 市场特点本基金将提前理安排组合流动性,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金向以 理安排组合流动性,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金向以 理安排组合流动性,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金向以 确定本基金在不同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保流动性充裕。

2、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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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每个工作日 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 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 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或申确(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 (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 (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 (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两年后的度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 赎回申请;该日两年 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若历赎回申请;该日两年 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若历赎回申请;该日两年 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若历赎回申请;该日两年 后的度对之,投资者可以提出。若历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为切保护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为切保护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为切保护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优先原则本管理将控制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优先原则本管理将控制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优先原则本管理将控制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务请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模或日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模或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 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巨额赎回情形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延期赎回;

(2)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若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金总份额 10% 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请(“大额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 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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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巨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巨 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律法规、基金合同 律法规、基金合同 等规定,选取延 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等规定,选取延 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等规定,选取延 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等规定,选取延 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估值摆动定价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 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估值摆动定价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 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估值摆动定价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 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估值摆动定价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 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人将对进行监测和评估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人将对进行监测和评估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人将对进行监测和评估前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 前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 前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赎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亦有承担更高的购成 回申请、赎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亦有承担更高的购成 回申请、赎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亦有承担更高的购成 回申请、赎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亦有承担更高的购成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合同等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持有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合同等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持有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合同等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持有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合同等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四、 特有风险 特有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每日披露份额净 值为未扣除管理人 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 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 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以登记机 构确认数据为准。

2、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本基金对于每份额设置两年最短持有 期限,在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方可 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方可 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出业务,自最短持有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方可 办理赎回及转换出业务。故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基金份额的风 办理赎回及转换出业务。故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基金份额的风 险。

3、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采用保证交易制度由于具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采用保证交易制度由于具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采用保证交易制度由于具 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 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 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 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 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 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 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的可能面临市场风 险、差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的可能面临市场风 险、差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的可能面临市场风 险、差险、流动性风。市场是因期货价格波使所持有的合约值发生 险、流动性风。市场是因期货价格波使所持有的合约值发生 险、流动性风。市场是因期货价格波使所持有的合约值发生 险、流动性风。市场是因期货价格波使所持有的合约值发生 变化的风险。基差是期货市场特有之一,指由于与现间价 变化的风险。基差是期货市场特有之一,指由于与现间价 变化的风险。基差是期货市场特有之一,指由于与现间价 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风险。流性可 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风险。流性可 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风险。流性可 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风险。流性可 分为两类:一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 分为两类:一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 分为两类:一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 结头寸的风险,此类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导致;另一为资金量 结头寸的风险,此类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导致;另一为资金量 结头寸的风险,此类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导致;另一为资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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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 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 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风 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风 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 本基金可投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 本基金可投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 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产支持证券与基金 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产支持证券与基金 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产支持证券与基金 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产支持证券与基金 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风险及现金流预测等的影响; 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风险及现金流预测等的影响; 当本基金投资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将需要面对临调整 当本基金投资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将需要面对临调整 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证券相关发行人、基金管理托等出 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证券相关发行人、基金管理托等出 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证券相关发行人、基金管理托等出 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证券相关发行人、基金管理托等出 现违规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益甚至损失的风险。

6、本基金可以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投资于香市场,在进入、额度可 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可能会不断调整这 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可能会不断调整这 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可能会不断调整这 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可能会不断调整这 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投资收益 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投资收益 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通下参与香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通下参与香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通下参与香 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实行 T+0 T+0回转交易, 且证券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回转交易, 且证券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

②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才股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的情形下股不能正常及时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的情形下股不能正常及时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的情形下股不能正常及时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的情形下股不能正常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规 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面临在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 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面临在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 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面临在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 交易 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服务公司认定异常情况时,交易 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服务公司认定异常情况时,交易 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服务公司认定异常情况时,服务公司将可能暂且提供部分或者全港股通,投资面临在停期 服务公司将可能暂且提供部分或者全港股通,投资面临在停期 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 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 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 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 常情况, 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票以外联交上市证券只能过卖出常情况, 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票以外联交上市证券只能过卖出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票以外联交上市证券只能过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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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 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 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 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认购权利在, 可以通过港卖出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认购权利在, 可以通过港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 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 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 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资者意 愿后再向香港提交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资者意 愿后再向香港提交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征集期比香港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征集期比香港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 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 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持作为计算基准;数量超出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持作为计算基准;数量超出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持作为计算基准;数量超出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 票还面临,波动可能对基金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 票还面临,波动可能对基金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 票还面临,波动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⑦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⑦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金资产投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并非必然。 金资产投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并非必然。

7、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境外础证券。

2)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存 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 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 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托人商议等 方式进行修 改,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协议作出额外方式进行修 改,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协议作出额外改。

3)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但不限于存托 凭证与基础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人可能对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人可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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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本基金生效。可能无法此行使 表决权。

5)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本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凭证持有收取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基础证券, 本金持有的存托凭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让基础证券, 本金持有的存托凭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协议的约定为本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 于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 于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 市,还需要遵守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 市,还需要遵守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 市,还需要遵守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的权益还可能受外法律变化影响。

2)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公司大部分或者绝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内投资可能无法实际 司大部分或者绝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内投资可能无法实际 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3)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外注册地或上市的,依据 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外注册地或上市的,依据 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1)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另实施停牌等象。

2)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 制差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等出现较大波动, 制差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等出现较大波动, 制差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等出现较大波动, 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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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非开发行 回购等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非开发行 回购等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非开发行 回购等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非开发行 回购等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格波动。

4)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转换为境外基础证券。

五、 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科创 板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板因上市 条件、交易规则退板因上市 条件、交易规则退板因上市 条件、交易规则退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以下:

1、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 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差异安排。

2、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 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 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 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 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3、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板将以成长性的技新企业为主由于入 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入及水平具 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入及水平具 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入及水平具 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入及水平具 有较大不确 定性,可能存在公开发行时和上市后仍无法盈利的情形。

4、退市风险。科创板的标准程序和执行较主更为严格:

(1)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 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将直接导致退市;

(2)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 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情形;

(3)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 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联交维持收入时,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5、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为 20% 。

6、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境外企业风险。在注册的红筹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科创 板上市,其在信息披露、分红派等方面可能与境内公司存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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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存托凭证特别风险。代表境外基础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 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六、 操作或技术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造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成操作失误或违反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 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 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技术系统故障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 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技术系统故障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这种技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 记机构销售证券期货交易所记结算机构等。

七、 合规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 律规的定者投资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 律规的定者投资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 律规的定者投资规及基金合同有关定的风险。

八、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评价可能不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评价可能不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评价可能不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 一致的风险 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于范围、比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于范围、比 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售)根据相关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间的匹配检验。

九、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托管 人等超出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 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份额持有人利益受 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份额持有人利益受 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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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法律规定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法律规定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法律规定 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管理人织并在中国证监 会的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管理人织并在中国证监 会的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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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于报中国后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于报中国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应当将报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应当将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刊。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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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如本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加每份基金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如本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加每份基金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如本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加份额类别,则同一每基金具有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 )根据《基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 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 权益的行为依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行承担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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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纳基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任;

6)不从 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 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法律规或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 ,如认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 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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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 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 )在符 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 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 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 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 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 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 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和年;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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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 提供的情况除外;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 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 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 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并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并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并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 基金 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 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 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 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 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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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 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 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 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 保基 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保基 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益,不得委托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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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 关规定另有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 关规定另有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 关规定另有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审计、 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 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托协议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托协议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托协议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托协议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托协议规定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合同》、托协议规定的为,还应当 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份额持有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 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依据基金 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定监督理人投 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任 不因其退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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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 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的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额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要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额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要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额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要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份额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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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 基金费用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报酬标准或者变更收方 式,或基金管理人、托主动调低固定费;

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7)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 )除法律规 )除法律规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 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开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 人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人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集或在规时间未能作出书面答复,托日内召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集或在规时间未能作出书面答复,托日内召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集或在规时间未能作出书面答复,托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 管理人,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 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 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 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 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或在规时间未能作出书面答复,代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或在规时间未能作出书面答复,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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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议。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 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 理;托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 理;托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 理;托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或在规定时间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或在规定时间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或在规定时间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或在规定时间 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 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不 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不 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不 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不 得阻 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 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 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和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采取通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 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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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书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监督。行书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监督。金管理人或基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金管理人或基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证明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 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 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符;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 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 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持有大会开时间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 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应不少于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应不少于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应不少于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应不少于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应不少于本金在权益登记日基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金在权益登记日基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面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 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 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 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 或系统。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 个工作日内连续 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 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人(如果基金托管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人(如果基金托管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人(如果基金托管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人(如果基金托管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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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 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 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金管理人经通 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 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 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 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 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 所的基 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的基 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 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他具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投票授权明符合 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投票授权明符合 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投票授权明符合 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投票授权明符合 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话或其他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短信式进行表决,具体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

(4)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 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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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6、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 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 别决议通过 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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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总数。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在符合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以召集人发布基金份额持有大会通 在符合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以召集人发布基金份额持有大会通 知为准。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 托,但是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 托,但是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后 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基金管理人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疑,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 清点。监人应当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 清点。监人应当清点,重新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结 清点,重新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结 清点,重新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结 清点,重新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结 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8、生效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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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证机构、公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事由条件议程序和表 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 或监管定的部分如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 或监管定的部分如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 或监管定的部分如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并提前 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并提前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对于法律规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对于法律规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对于法律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不经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不经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 、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3、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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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管理人织并在中国证监会的 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管理人织并在中国证监会的 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 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 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工作(3)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进行外部审,律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 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4、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具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审并由律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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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于报中国后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于报中国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应当将报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应当将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 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人和托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人和托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人和托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人和托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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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基金字 [1999]11[1999]11 [1999]11[1999]1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销售特定客户产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 2004 年 09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字 [1998]12[1998]12 [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零玖拾柒万肆捌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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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政府 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债券、金融;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银行卡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批准的其他务。

二、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风格或证券选择标 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托要求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托要求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托要求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同》于证券选择标准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同》于证券选择标准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同》于证券选择标准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同》于证券选择标准 的约定进行监 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主板、中小创业 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板、科创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港通标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票、 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支持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央行票据中期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短期融资券(含超)、可交换债产支持证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存款(包括定期 、协议通知等)同业单衍生工具股指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货、国债期等)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及存托凭证占产60%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0-50% );每个交易日终 );每个交易日终 );每个交易日终 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或者到日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或者到日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如果法律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投 资、融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和调整期限: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 投比例占)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 投比例占60% -95% (其中,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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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票比例占产0% -50%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不低于基资产净值 5% 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 的 A+H A+H股合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股合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股合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 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行的 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时上市A+H A+H股合计算),不超过该证 股合计算),不超过该证 股合计算),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本基金 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开放式(包括开 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 且由托;本基金管理人 且由托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可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可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可 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产净值)本基金投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产净值5% ,且投 ,且投 资单一科创板股票的 规模不得超过该总流通市值5% ;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7)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9)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规模10% ;

(10 )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含 以上(含 以上(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2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 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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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①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①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①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 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 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 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合约价值与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买入返售金融含质押式回购)等;

③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③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债券总市30% ;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 (轧差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 (轧差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 (轧差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 (轧差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

⑤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 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⑤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 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⑤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 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 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值30% ;

(14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 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 产的投资;

(1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7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18)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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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的规定为准。

除第( 除第( 2)、( )、( )、( 10 )、( )、( )、( 15 )、( )、( )、( 16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条外,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定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定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法律规另有定的,从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开始。

3、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本协议第十五条二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

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承销的证 承销的证 承销的证 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经过三 并按法律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经过三 并按法律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进行审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进行审 查。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的规定执。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关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 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基金管应在投资运作之前向托 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基金管应在投资运作之前向托 管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本基金适用银间债券 管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本基金适用银间债券 管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本基金适用银间债券 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所适用的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 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所适用的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 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所适用的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 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基 金托管人监督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基 金托管人监督金管理人 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基金管理人 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更新,确定前 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更新,确定前 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 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 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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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前 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前 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前 3个工作日内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规则进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规则进交易,并负责解决因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承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承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及损失。若未履约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 人与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及损失。若未履约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 人与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基金管可以对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基金管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 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理没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理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方式进行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提醒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方式进行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提醒管理人,基金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

5、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明确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决策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决策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决策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 性风险、法律和操作等各种。基金托管人对理是否遵守相 性风险、法律和操作等各种。基金托管人对理是否遵守相 性风险、法律和操作等各种。基金托管人对理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投资额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行未上市回购交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行未上市回购交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行未上市回购交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明确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于可由中 国登记结算有责任公司或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银行间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的证。

本基金投 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理人负责 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理原产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理原产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理原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人无法安全保本资产责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人无法安全保本资产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 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由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 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由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 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由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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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 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 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 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的应对解决措施,有异 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的应对解决措施,有异 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的应对解决措施,有异 常情况的处置。基金 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常情况的处置。基金 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动性风险 负责,确保相关基金管理人对本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动性风险 负责,确保相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基 金运作流动性问题。如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基 金运作流动性问题。如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基 金运作流动性问题。如因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现周转困难时, 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基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因投资流通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基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因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如因 理原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如因 理原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如因 理原导致本基 金出现损失使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理应导致本基 金出现损失使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理应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应至少于前三个工作日 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供的真实、准 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供的真实、准 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供的真实、准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后的上述书面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后的上述书面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后的上述书面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后的上述书面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后的上述书面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 准发行非公开股票的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数量、价格锁定期等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非公开发行股票人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司或央债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制规定,在合理期内未能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制规定,在合理期内未能 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 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权对理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规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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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6)相关法律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定的,从其。

6、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 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金收益分配、相 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

7、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运作违反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示等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对并以形式给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对并以形式给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内及时改。上述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内及时改。上述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内及时改。上述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内及时改。上述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对托通知的 基金管理人改正。对托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8、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 协助托依照法律规《同》、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 协助托依照法律规《同》、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 协助托依照法律规《同》、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 协助托依照法律规《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人发出的书面提示,理应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人发出的书面提示,理应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人发出的书面提示,理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的疑义进行解释举证;对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的疑义进行解释举证;对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的疑义进行解释举证;对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人按照法律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9、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 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 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 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 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基金管承担。

10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 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 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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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1、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金托管人安全保基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等投所需金托管人安全保基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等投所需金托管人安全保基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等投所需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指令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指令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未对实行分账 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 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 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反《基金法》、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上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上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上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改。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托改正。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托改正。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托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 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并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无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 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 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 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 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托管人对所的 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财产,如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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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运用、 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运用、 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理的指令,不得自运用、 处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处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处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 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或/登记结算机构扣 收交易费、结算和账户维护等用)。 收交易费、结算和账户维护等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 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 托管,财产没有达户的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 托管,财产没有达户的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 托管,财产没有达户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财产的损失,托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财产的损失,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 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除依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外,托管人不得委第三 人托管基金财产。

2、基金募集期间及资

的验(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应存于管理人在托营业机构 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 该账由管理人并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

该账由管理人并(2)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基金 募集期满或停止时,的份额总、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额、基金份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办等关规定后,管理 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划入托管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在规 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划入托管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在规 定时间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定时间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定时间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 资,出具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 资,出具资报告。出具的 验由参加资报告。出具的 验由参加2名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 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 理人按规定办退款等事宜。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规的指令办资收付。本银行预留印鉴由托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规的指令办资收付。本银行预留印鉴由托 管人保和使用。

(2)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金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和基金理不得假借本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 ;亦不得使用 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业务以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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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业监督机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专用 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4、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的开立管理

(1)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开立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基 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金托管人和基理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 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卡保管由托人负责,资 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此项管理人先行垫付,待 证券账户开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此项管理人先行垫付,待 证券账户开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此项管理人先行垫付,待 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理人可向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 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理人可向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 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理人可向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 从本基金托管资账户中扣还理人。开立后,应及时将证 从本基金托管资账户中扣还理人。开立后,应及时将证 从本基金托管资账户中扣还理人。开立后,应及时将证 券账户开通信息知基金管理人。

(4)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的一级法人清 的一级法人清 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备付、 保证交收资金等的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以及基管理人 交收资金等的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以及基管理人 交收资金等的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以及基管理人 交收资金等的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以及基管理人 交收资金等的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以及基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的《银行证券资结算协议》执。

(5)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 和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账户注销期间,如需另一方提供配合 和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账户注销期间,如需另一方提供配合 和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账户注销期间,如需另一方提供配合 的,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管机构在本托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 其他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若无规定则基 其他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若无规定则基 其他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若无规定则基 其他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若无规定则基 其他投资品种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开立、使用若无规定则基 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 规定执行。

5、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 根据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 根据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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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银行、间市场登 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名义在民银行、间市场登 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名义在民银行、间市场登 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名义在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和资金并代表基进行银 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和资金并代表基进行银 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和资金并代表基进行银 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托共同代表签订全国银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托共同代表签订全国银券市场债回购主协议。

6、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 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 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 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 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有关账户。

该按规则使用并管理(2)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法律规等有关定 对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从其办理。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价凭证等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书等价凭由托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书等价凭由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的保库,也可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人存放于基金托管的保库,也可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人存放于基金托管的保库,也可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深圳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 北京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凭证由基金托人持。实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凭证由基金托人持。实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凭证由基金托人持。实 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实书等有价凭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托 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实书等有价凭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托 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实书等有价凭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对由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的 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对由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的 资产不承担任何责。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签署,由管理人负责。代表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签署,由管理人负责。代表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签署,由管理人负责。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财产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由管理人 托基金签署的、与财产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由管理人 托基金签署的、与财产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由管理人 托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理人代表签署的与财产关重大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理人代表签署的与财产关重大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理人代表签署的与财产关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信息披露协议及投资业务中产生 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信息披露协议及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 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和托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和托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或双意的其他将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或双意的其他将 重 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处。重 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处。重 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处。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终止后 15 年。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基金管理人应向托提供加盖公章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基金管理人应向托提供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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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原不得转移。

五、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的计算与复核

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是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是 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份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 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份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 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份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或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按规定对外 公布。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的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根据管理的指令编制和保,存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根据管理的指令编制和保,存期 不少于 20 年。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分别保份额持有名册,存 年。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分别保份额持有名册,存 期不少于 15 年。

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在基金 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报和年前,理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在基金 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报和年前,理应将有关资料送交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基金管人不得将所保的基金份额持有名册用于托业务以外其他途,并 管人不得将所保的基金份额持有名册用于托业务以外其他途,并 应遵守保密义务,法律规另有定或关机要求的除外。

七、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 议而产生的或有关一切争如经友好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 议而产生的或有关一切争如经友好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 议而产生的或有关一切争如经友好商、调解未能决的,均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时该 商、调解未能决的,均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时该 商、调解未能决的,均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时该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并对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并对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并对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并对 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各自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各自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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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协议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协议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协议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协议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资 产;

(3)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接理权;

(4)发生法律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定的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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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将根据基 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将根据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末仍 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人定期或不发送对账单。具体业务 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人定期或不发送对账单。具体业务 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或相关说明。

二、 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 、查询 、查询 服务

投资者除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代机构办申购、赎 投资者除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代机构办申购、赎 回等交易以及账户 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fullgoal.com.cn )、 微信公众号 (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FullgoalWeFund ”)或客户端“富 国或客户端“富 国钱包” APP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相关说明。

三、 信息定制 信息定制 信息定制 及资讯 及资讯 服务

投资者 可通过拨打 客服热线 、在线客服、 发送邮件 、短信 或登陆基金管理人 网站等多种渠道, 定制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生变更时,可通过以上渠道新修改避免无法及接收相关定制服务。

四、 网络在线服务 网络在线服务 网络在线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询、信息查定制服务 投诉及建议等多项在线。

五、 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 7×24 小时基金净值信息、 账户交易情况小时基金净值信息、 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坐席提供每周 5天、每不少于 天、每不少于 8小时的座席服务,投资 小时的座席服务,投资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专项服务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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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 基金公司站诉栏目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 基金公司站诉栏目客户服务中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渠道对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公司政策规定 提出投诉或意见 。

七、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相关法律规及监定 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相关法律规及监定 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在账户开立 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在账户开立 及基金交易时涉个人信息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管网站、微服务号 及基金交易时涉个人信息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管网站、微服务号 及基金交易时涉个人信息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管网站、微服务号 (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FullgoalWeFund FullgoalWeFund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APP 查看《富国基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了解管理处的规则。 查看《富国基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了解管理处的规则。

八、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 客户服务热线: 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 全国统一, 全国统一,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间内可转人工坐席。

客户服务 传真: 021 -2051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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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贵机构无法理 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请 确保投资前,您 确保投资前,您 确保投资前,您 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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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方式

公告日期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变 更的公告

规定披露媒介

2023年1月7日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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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 的复制件或印,但应以基金备查文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托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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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托的办公场所,时间可供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托的办公场所,时间可供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托的办公场所,时间可供 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富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富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 的文件

(二)《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 (二)《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

(三)《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三)《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律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律 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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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3年 07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