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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3-12-04 07:09:3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LOF)

161035

2016年11月11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中证医药主题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023年11月28日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

(LOF)A

161035

1.461

161,193,296.92

1.89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富 国 中 证 医 药 主 题 指 数 增 强 型

(LOF)C

005626

1.455

88,521,728.24

1.890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2月07日(场内)

2023年12月08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

准为2023年12月0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23年12月08日

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等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023年12月06日(场外)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3年12月04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停牌,10:30分复牌。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0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

  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 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7、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