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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1-09 06:20:51

关于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月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6.7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0.0015%,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未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所以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未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7,000元。上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关于召开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9日